哈哈市召开房地产“新政”宣讲解读会
28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资源规划局、市税务局、哈尔滨市公积金中心、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组织召开《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措施大会,以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关切。
11月13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资源规划局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哈尔滨市房地产新政策《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机制,重点加强供应结构,增加补贴措施,提高住房质量,扩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在解读会上,针对开发过程中土地增值税缴纳、公益配套设施实际范围、便民买房补贴标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一、二手交易纳税标准、架空层具体要求、容积率计算规则调整、公积金房贷房屋数量认定标准、贷款首付、利率等诸多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逐一进行了详细的回答,并对哈市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进行了分析。
据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新政”第三项规定,“对于在哈尔滨用人公司购房前已缴纳社保或医疗保险、自主创业、40岁以下的各类人才(无户籍限制),在9区购买第一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房的,按照相关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第四项“在9区购买第一套或第二套非我市城市9区户籍个人新建商品房的,按实际购房价格的2%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第五项“新旧置换”可按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符合第三项至第五项购房条件的购房者可叠加享受购房补贴。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和单位将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和政策支持,确保政策有效实施。哈尔滨房地产企业要坚定信心,抓住第九届亚冬会、冰雪季等有益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大哈尔滨投资开发建设力度,更好地满足城镇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原标题:《哈市房地产“新政”宣讲解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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