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家暴日|不要让家庭成为暴力的避难所,带你学习《反家庭暴力法》
联合国每年11月25日被确立为
“国际清除家庭暴力日”
又称“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2016年3月1日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
《民法典》也将于2021年实施
严禁家暴
对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法典
...
有的人觉得家里吵吵闹闹,打骂骂骂。
都是私事,家务事别人管不了。

家庭暴力绝对不是“家务事”
反家庭暴力
这是我们国家、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

到底什么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遭遇家庭暴力该怎么办?
可以向哪些机构寻求帮助?
《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以殴打、捆绑、伤害、限制人身自由、频繁侮辱、恐吓等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并不局限于“动手”
不恰当的“动口”也会触及法律雷区
01
身体暴力
包含了所有对人体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推搡、打耳光、踢腿、使用工具等。
02
言语暴力(精神暴力)
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语言,从而引起他人的痛苦。
03
性暴力
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性关系,性行为。
04
冷暴力
目前,在一些家庭中,当夫妻之间发生矛盾时,他们不是通过殴打暴力来处理,而是对对方漠不关心、轻视、放任和疏远。在隐性暴力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语言沟通,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所有家庭工作,是一种常见而隐蔽的做法,这也是现代家庭中容易被忽视的问题。
同居关系也适用反家庭暴力法
明确规定了反家暴
除了家庭成员之外,共同生活的人
暴力行为的实施
参照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执行
监护人失职撤销其监测资格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
严重侵犯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法庭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
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
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
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另行指定监护人
同时要求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
继续承担相应的费用
防止失职监护人故意“甩包袱”的情况发生。
发觉家暴不报案要承担责任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
村庄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救援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如果在工作中发现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遭受家庭暴力或疑似家庭暴力
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应当对报告人的信息进行保密
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01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首要方法。
反家庭暴力法的一大利器是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反家庭暴力工作从事后处罚改为预防。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如果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和触摸、禁止被申请人迁移申请人住所等措施。
02
警告书可以作为家庭暴力证据。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事实可以根据警方的报警记录、警告书、伤害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换句话说,警方出具的警告可以成为法院审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证据。
03
实行临时庇护制度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公安部门应当在收到家庭暴力报告后立即报警,制止家庭暴力,并根据相关规定调查证据,协助受害者就医和鉴定伤情。
公安部门应当通知和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在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损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顾等危险状态。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临时生活协助。

请大家牢牢记住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
阻止家庭暴力,从我做起!
假如遭受家庭暴力
必须勇敢地说“不”!
来源 | 广州站、西安女性、广东省妇女维权信息服务站、
原标题:国际反家暴日|不要让家庭成为暴力的避难所,带你学习《反家庭暴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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