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五人同桌饮酒,四人相继开车,全部被捕…
最近,宁城县忙农镇的一家饭店,村民孙某东①、王某国②、孙某宝③ 、倪某生④、孙某磊⑤五个人一起推杯换盏,到了22点左右,几个人已经醉了。

01
事发
当晚23时,赤峰市宁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报警,在忙农镇一家店门口发生交通事故。警方到达现场后,发现报警人倪某生全身散发着酒味,于是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其呼气中的酒精浓度为:179mg/100ml,涉嫌酒后驾车,随后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这不是简单的酒驾事故。
经过
02
事发当晚一起喝酒的几个人决定开车回家,首先是孙某东。①驾驶倪某生蒙DD8**Z轿车(载其他4人)回家,孙某东回家后,王某国②继续开车,把孙某宝、倪某生、孙某磊各自送回家后,自己也回家了。孙某宝③回家后,不放心其他几个人,便又开着蒙D6***0轿车来到倪某生家。倪某生④我在家休息的时候有点饿。如果我想出去买东西吃,我会叫孙某磊一起去。出门后发现孙某宝的车还没停,就开车(带孙某磊)去逛街。当我到达中途时,我撞到了路边的石墩。下车后发现车辆损坏严重,想都没想就报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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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经询问倪某生了解情况后,当晚办案民警立即与忙农派出所取得联系,派出所协助找到另外三人,并连夜进行调查。几个人供认了他们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经查:孙某宝③(呼气酒精浓度:191mg/100ml),涉嫌酒后驾车;倪某生④(呼气酒精浓度:179mg/100ml)、王某国②(呼气酒精浓度:66mg/100ml)、孙某东①(呼气酒精浓度:75mg/100ml)三人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受到处罚,三人均在吊销驾驶证期间驾驶,再一次违法。
当前,王某国、孙某东已经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倪某生、孙某宝取保侯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交警提醒:
生活中有一次酒驾,终身处理完毕。
请记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请记住。
只有拒绝酒驾,才能“长时间”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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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内蒙古5人同桌饮酒,4人先后驾车,全部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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