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家餐厅被举报!前员工表示,厨房“比猪舍还恶心”起诉,法院:用词不当。

2024-11-10

辞去轻食店 10 天后


在社交平台上,刘先生做笔记


检举此轻食店存在卫生问题。


称之为“比猪舍还恶心”


而轻食店则认为这个笔记夸大了事实


损害商家利益


于是把刘先生告上法庭…


记者从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长宁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办理了名誉权纠纷。


△ 涉案笔记 关于网络视频截图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是一家卖清淡食物的餐馆,被告是这家餐馆的前员工刘先生。


2023 年 9 月,辞职 10 天后,刘先生在一个社交平台上发了一张纸条,说这家轻食店的食品卫生问题很严重,并在纸条上发了一张纸条“比我农村老家的猪舍还恶心”“我养的狗生活环境比这个小作坊强十倍”“其实是一坨屎”等待言论。这个笔记点赞数 1300 多,评论量 300 多。


餐厅觉得投诉严重不真实。投诉后,平台下架了这张纸条。然而,餐馆认为这张纸条夸大了事实,损害了商家的利益,并将出版商刘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公开道歉,并赔偿各种损失 32000 元


原告餐厅认为,店铺与被告之间的矛盾导致刘先生在发布笔记泄愤前辞职不愉快,笔记的发布导致店铺营业额明显下降。


被告刘先生说:“食材放在垃圾桶里,垃圾桶是湿垃圾桶,里面很脏。”基于客观事实,他依法合理行使消费者的监督权和批评权,通过网络平台监督公众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


然而,面对法官对其用词的询问,刘先生也承认,有些说法“只是用了一种比较夸张的方式,代表的确很脏。"。


这个帖子究竟属于舆论监督?


还是夸大诽谤?


案件主审法官表示,帖子内容的真实性是关键。在法庭上,法官逐一质证了帖子的整个措辞和所涉及的内容。


经审理认定,上海长宁法院,在食品安全方面,本笔记属于合法行使举报权和舆论监督权,不构成侵权。


然而,被告的“比我农村老家的猪舍还恶心”、“其实是一坨屎”等个别言论具有侮辱性、贬低原告声誉的极端表述,容易引起公众的不适联想。相关表述超出了舆论监督的合理范围,构成了名誉侵权,被告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庭经酌情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应向原告道歉,并承担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以便在舆论监督中使用不当的词语。 2000 人民币。法院不支持原告提出的因帖子造成的营业额损害,因为证据不足以证明其逻辑关系。


案件受理后,法官专门走访了华东政法大学,从源头上处理此类纠纷。通过讨论和研究,法官和专家一致认为,在媒体发达的背景下,人们不仅要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还要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因此,上海长宁法院向上述案件涉及的社交平台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平台不仅要保护广大市民的监督权和知情权,还要防止公司声誉受到非法侵害,从而创造更良性互动的网络社交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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