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铜川:新建商品房不再实行价格调控限制,销售过程中可以自主调整。
陕西省铜川楼市新政:取消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指导,减少预售资金监管保留比例。据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铜川住房和城乡建设”10月25日消息,陕西省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
文件显示,铜川市将促进土地交易和振兴。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科学规范确定新增房地产用地的规模和用途。通过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企业无法开发的房地产用地可以激发市场活力。利用好国家支持收购土地的政策,积极盘活现有土地。
实施住房信贷和税收优惠政策。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第一套和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15%。实施国家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如降低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降低现有抵押贷款利率等。,以减轻购房者的抵押贷款利息支出。落实个人所得税退税、个人购房契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居民购买已缴纳的住房。
提高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缴存员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持续全额缴存6个月以上。单笔缴存员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双笔缴存员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70万元。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支持“商转公”、“公积金 商业银行“组合贷款”。
铜川市还将取消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指导。新建商品房不再实行价格调控限制,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在销售过程中可以自主调整价格,并以实际销售价格办理网上签约备案。
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评估和应用,减少预售资金监管保留比例的分类。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使用非重点监管资金进行本项目建设的,可以直接核准拨付。
实施房地产市场金融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联动机的作用,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进入“白名单”,加强“白名单”项目的贷款投放。实施合理展期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保障性住房再融资、经营性房地产贷款等政策,加大对符合条件项目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的支持力度,有效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需求,促进金融和房地产市场的稳步发展,促进项目的顺利建设和交付,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文件还规定了提高住宅质量的营销活动。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创新规划建设,提高住宅建设质量,提供多样化的住宅产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住房推荐和购房优惠活动。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工业园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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