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风险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昭华(三亚)多名私募股权责任人受到警告和惩罚

2024-10-26

十月二十四日,海南证监局公布了对昭华(三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两名责任人的处罚警告函。


经调查,昭华(三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未按合同约定投资,风险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交易未有效内部控制,公司管理的商品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投资公司管理的同类产品的关联交易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上述情况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此,海南证监局决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昭华(三亚)私募基金、企业合规风险控制负责人诸颖远和执行董事王刚发出警示函,并记录在金融市场信用档案数据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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