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市新建商品房实行“交房即交证”

2024-09-01

乐居财经 徐迪 8 月 30 日,广州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推进广州市新建商品房“买房即交房、交证”的通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交房产证”的工作方式,实施保障工作,更好地方便企业群众购房和申请许可证。


根据通知,只要购房者支付房款,符合交付条件和转让条件,就可以共同办理房屋交付和房地产登记手续,实现“买房即交付、交付”。


通知提出,任何已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都要自行注册。 2024 年 8 月 26 日起,买卖双方网上签约后,网上申请增量房转让登记,缴纳相关税费和登记费后,经数据核实通过后,直接签发不动产权证。


而且对于没有办理第一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 2024 年 10 完成月竣工验收并符合交付条件的,买卖双方可以在网上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无需缴纳相关税费和登记费。房地产预告登记证书经数据核实后直接签发。


办理流程方面,买受人和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后,可以约定“买房即交房、交证”的日期和地点。网上签约完成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和税务机关推送信息。


此后,买卖双方通过广州房地产登记网分情况进行报审,系统将同步向登记部门推送信息。通过邮寄或交房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在购房者完成税费、登记费缴纳(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房屋不需缴纳)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地产登记部门应当立即完成案件办理,并出具房地产登记电子证照(房地产证或者房地产预告登记证)。纸质证书可以选择邮政。 EMS 或在自助式打印机上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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