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抚远市打击盗窃,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公告

2024-08-26

抚远市打击盗窃,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公 告


为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整治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严厉查处盗窃矿产资源行为,确保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安全、规范和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我市组织开展打击盗窃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行动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


行动范围:山区、矿区矿产资源丰富,河流、水域及偏远农村。


重点打击各种非法非法盗矿资源的行为,如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生产等,重点打击以下目标:


无证采矿、无证勘察:严厉查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或勘察许可证的行为,对矿产资源进行私自采矿和勘察。


2.擅自探索采矿,改变采矿方式:打击以勘探为名开采的行为,擅自改变采矿方式,不允许采矿。


使用掩护场所非法开采:打击使用种植厂、选煤厂、焦化等场所作为掩护进行非法开采的行为。


特殊区域盗窃:严厉查处在矿产资源易发区、频发区、偏远偏远区、县区交界区等特殊区域的盗窃行为。


5.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矿产:打击买卖、运输、储存非法开采矿产等,切断非法矿产流通渠道。


6.“沙霸”、“矿霸”等涉黑涉恶犯罪:严厉查处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请群众积极举报投诉非法采矿和加工行为,奖励属实的举报人和对案件查处有重大贡献的举报人。举报电话:0454-2139300 18645498987


抚远市打击盗窃集中整治


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编 辑:孙梦琦


原标题:《抚远市打击盗窃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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