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办理公积金确认有变化。→
2024-08-11
8月起
申请出具公积金缴存人申请。
员工缴存证明
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个人证明如贷款结清证明等
可申请完成“住房公积金”
个人业务查询电子码”
取代统一的“电子码”
原来三种纸质确认
提供给异地公积金中心
审查缴存、贷款等情况的使用。
向员工提供公积金中心
提供实时在线出具,
服务,如后台自动检查
实现住房公积金
“亮码可办”的个人证明事项!
申请方法
↓↓↓
1、扫描代码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选择“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
2、登陆后,进入“服务”页面,选择“业务查询电子码”。
3、核对个人信息,提交后即可获得“个人业务查询电子码”。
温馨提示
1、员工申请完成后,千万不要向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展示电子码,以免泄露个人信息。
2、电子码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电子码查询后即失效。
原标题:“注意,办理公积金证明有变化。→》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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