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办理公积金确认有变化。→

2024-08-11

8月起


申请出具公积金缴存人申请。


员工缴存证明


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个人证明如贷款结清证明等


可申请完成“住房公积金”


个人业务查询电子码”


取代统一的“电子码”


原来三种纸质确认


提供给异地公积金中心


审查缴存、贷款等情况的使用。


向员工提供公积金中心


提供实时在线出具,


服务,如后台自动检查


实现住房公积金


“亮码可办”的个人证明事项!


申请方法


↓↓↓


1、扫描代码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选择“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


2、登陆后,进入“服务”页面,选择“业务查询电子码”。


3、核对个人信息,提交后即可获得“个人业务查询电子码”。


温馨提示


1、员工申请完成后,千万不要向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展示电子码,以免泄露个人信息。


2、电子码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电子码查询后即失效。


原标题:“注意,办理公积金证明有变化。→》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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