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浙江义务教育考试有关!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近日
省级教育厅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的问题
考试评估管理通知书
进一步加强
区域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组织
过程,阶段性考试评价管理
(不包括中考)
一起来看↓
第一,完善考试评价体系
(一)正确把握考试评价功能。评价是指通过测量和分析学生的学习成绩、行为和态度来促进学生的学习和成长的方法,包括课堂考试、普通考试、评语和水平。考试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评价方法,包括实验操作、口试和笔试、开卷考试和闭卷考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毕业考试和毕业考试。必要的考试和评价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发挥诊断学情、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的作用。义务教育阶段要减少考试频率,淡化考试筛选和选拔功能,突出考试的诊断、激励和改进;除了初中水平考试,其他考试只是阶段性评估诊断,没有筛选和选拔功能。
(二)提高考试评价体系。建立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遵循学术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完善基于课程标准、体现素养导向、加强过程实践、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教育考试评价体系、完善学习过程评价和考试成绩评价有机结合的学术评价体系。
加强对学习过程的评价。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观察、记录和分析学生的表现,密切关注学生学习习惯、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的进步。结合课堂教学和学科实践,可以通过课堂交流、课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进行课程实践性评价。,也可以通过模块测试、实践作业展示、学生评价等方式进行阶段性评价。加强对话交流,增强评价双方自我总结、反思、优化的意识和能力,提倡商议式评价。
(四)完善学生综合评价。引导多元化发展综合评价,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其他表现,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表现,利用好学生发展综合报告,将其作为促进学生自我教育和多元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初中生综合评价的实施过程和结果需要满足当地高中招生的要求。
二是切实提高出题质量。
(五)探索素养构思出题。按照出题规范,按照课程标准,科学地制定考题。要加强教学与考试的衔接,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的实现,探索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试方法。要优化试题结构,提高试卷的信度和效率,适度增加探究、开放、综合的试题比例,提高试题的信度和效率。加快以素养为导向的考试评价,加强考试与课程标准、教学一致性,避免跑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考题。
(六)严格控制考试难度。各科考试难度应根据国家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和学校教学计划确定。初中每年考试试题的难度系数应保持在0.75左右。小学各科出题要突出基础性和激励性,高段试卷难度指数要保持在0.80左右,中段试卷难度指数要保持在0.85左右。
(7)丰富考试评价方法。改变单方面依赖纸笔考试的现状,加强对表现评价、实践评价等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注重动手操作、作品展览、口头报告等多种形式的灵活运用。,加强语言表达和实验操作在学校日常考试中的应用和研究,促进考试评价与课堂教学和作业安排的深度融合。
(八)引导学校独立命题。学校要加强对考试方法、内容、难度控制、结果使用等的研究。,并结合作业安排,开展以评价活动设计和提高考试命题技能为主题的校本培训,确保考试命题、评价活动和日常作业质量。对于自主命题能力不足的高校,可以通过教研部门或教学社区提供样本和学校自主阅卷的方式进行过渡,逐步实现自主命题。
(九)进行区域评价培训。教研部门要加强题型技术研究,引导学校规范考试时间、题型、题型、难度、阅读量和图表要求,提高试卷的导向性、合理性、标准性和有效性。通过区域样本解读和学校试卷分析,可以组织评价活动设计和题型规范和技术培训,规划评价主题的区域和校本培训,提高一线教师的题型和分析能力。
第三,严格控制考试频次。
(十)有效控制学校组织考试的频率。学校(包括教育集团,相同)是校级考试的组织者。要科学安排考试,切实减少学校组织各类文化学科统一考试(包括教育集团的校区间,相同),减轻学生不必要的考试压力。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考试组织的底线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以纸笔测试为主要评价方法,也不以期末纸笔测试为主;小学三至六年级可以组织期末考试;初中可以组织期中期末考试;义务教育阶段不组织周考、月考,不组织任何开学考试。
(十一)严格控制区域组织统一考试。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区域考试责任单位。各地要认真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不得面向小学其他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区统一考试,但小学六年级下学期可组织一次区域统一考试,初三下学期总复习阶段可组织1-2次区域性模拟试题;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其他与升学挂钩的选拔考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高中“自主招生”的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提前招生考试,跨地板招生,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计划和学生的学习过程,破坏基础教育生态。
四是科学应用考试成绩
(十二)提高结果的形式。各地学校完善学生发展综合报告,丰富评价内容,体现五育并举,引导学生合理利用评价结果改善学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全面发展。小学实行“等级” 评论“评价方法,选择分级评价,一般分为3-5个等级。初中积极探索“等级” 成绩 评论”的评价方法。评论力求体现激励,提高目的性。
(十三)规范考试成绩的使用。各地学校严格遵守考试评价的伦理规范,淡化横向对比,以适当的方式将考试成绩反馈给学生和家长。考试成绩和排名不得在学校名单上公布,也不得在家长中传播。除了初中起始年级可以根据考试成绩平衡分班外,重点班、实验班等。不得根据考试成绩设置,学生不得根据考试成绩安排座位或调整行政班;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
(十四)根据诊断改进教学。地方教研部门和学校要引导教师重视分项分析,诊断学习情况和教学情况,科学判断教学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支持指导。学校要加强考试成绩的整体分析,科学判断教学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避免简单的班级横向比较。
五是统筹教育质量监测
(十五)科学监测质量。教育质量监测是对区域教育质量发展的科学调查和改进指导,应以全面客观的统计数据支持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质量监测应采用采样方法,按照“小话题、深度分析、重点改进”的思路进行,避免区域和学校以统计数据横向比较,禁止以监测的名义进行统一考试。
(十六)协调各级质量监测任务。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责任教育质量监测的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控制各类教育质量监测,减少教学影响,防止增加新的考试压力。责任教育质量监测原则上由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县级方面不得进行教育质量监测。设区市确实需要对责任教育质量进行监测,需要提前向省教育厅报告,经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组织专家评估认可后方可进行;县级确实需要对责任教育质量进行监测,需要提前向设区市教育局报告,经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组织专家评估认可后方可进行。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应进一步评估质量监测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从监测方法的抽样方案、监测内容指向区域教育质量的调查和诊断、统计数据对结果的反馈和改进。未经评估认可的地区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质量监测。
第六,完善管理监督制度
(十七)整体试点规范考试管理。各地要加强统筹规划,结合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省级义务教育教学改革试验区等工作,对考试管理进行整体规范试点。从2024年开始,各区市教育局确定大约四分之一的县(市、区)将开展为期1-2年的整体试点,鼓励成熟的区市开展全球试点。各区市教研部门要加强专业支持业务指导,确保试点工作积极、稳定、稳步推进。纳入试点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措施。省教研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的经验和做法。
(十八)改善教育质量控制。县(市、区)教研部门要进一步改变观念,鼓励学校期末考试自主命题,建立专业指导小组,通过评价和讨论学校自主命题的质量,提高教师的评价素养。要加强有计划的教学指导、教学研究、推门听课、走访座谈,探索建立基于学术诊断的教学和管理改进方法,开展基于实证的学校教学诊断改进机制。
(十九)加强考试监督。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的教育观,禁止学校以录取率或考试成绩进行考核排名、公开区域和学校考试排名;禁止向学校发放继续教育指标;禁止以录取率对教师进行排名和奖惩。地方教研部门应当安排专门人员对教育评价进行组织、指导和研究。教育监督部门应当把义务教育学校的考试管理作为落实“双减”要求、规范教学秩序和办学行为的重点事项,持续、正常地纳入教育监督范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各种违规考试行为要层层追究责任,严肃追究责任。既要避免增加学生考试评价的压力,又要避免增加教师组织考试、评价的压力。
(二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加强积极宣传,引导学校牢牢把握义务教育学校考试评价功能,统筹处理考试、工作、日常评价、质量监控等方面的关系。要进一步完善责任教育评价体系,科学规范考试安排,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积极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成绩,营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原标题:浙江义务教育段考试!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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