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高质量改革不断推进!高质量学习交流研讨会(第八期)在兖岩法院举行

2024-07-29

为落实全市二级法院高质量庭审推进会的工作部署,7月26日,山岩法院组织召开山岩法院高质量庭审学习交流座谈会(第八期),民事审判员额法官和助理法官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学习了《书状先行确定争议范例和模板》和《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办案标准化文件汇编》中的证明责任分配、庭前会议、公开心证、行使解释权等。


随后,民事审判员额法官逐一汇报当前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讨论当前审判优质化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弱点,找出问题,找出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为了进一步提高审判能力,三家子人民法院成员额法官何丹根据彰武生教授提供的书状先行模板,分享了指导当事人制作的文件案例。“对于原告提供的起诉书中的每一份请求独立附加证据,原告的起诉书内容也要在被告提供的答辩书中逐一反映,原告的请求也要逐一附加证据证明。本书状先行阶段,可初步确定争议焦点,排除无关证据、无争议事实。当事人在进一步组织庭前交换意见和证据后,可以继续提供《准备状》和《答辩状》,法官也可以围绕争议焦点制定法院指令,提问当事人的案件事实。需要开庭的案件可以在庭审前向当事人发送流程指令,要求当事人回复流程事项,从而缓解庭审过程中流程事项占用的时间和精力。”


如何进一步推进审判优质化工作?


会议强调:要规范争点整理报告,每一个案例都要形成争点整理报告,并立即上传系统。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应相互配合,全面推进书状先行工作。要充分利用法答网和人民法院案例库,加强类案检索,统一裁判规模,防止程序空转。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进一步加强对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办案规范化文件汇编的学习、掌握和应用,进一步加强《书籍先行确定争议范例和模板》的学习、掌握和应用,促进审判能力的提高。


下一步,根据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采取“公平与效率”的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干”字精神、“闯”的精神、“实”的作风,抓好改革落实,确保社会公平。


审 核丨吴 倩 王俊峰


文 字 | 何 丹


编 辑 | 姜 威


拍 摄 | 董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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