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大力推进“旧房收购”,“卖旧买新”契税补贴单套最高10万元
江苏江阴 视觉中国 图
据江阴7月22日消息,江苏省江阴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江阴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包括提高土地交易政策、促进商品房“新旧置换”活动、增加公积金支持买房、全面实施房票安置等8项措施,增强住房消费信心。
商品房“卖旧买新”契税最高补贴10万元
在实施契税补贴政策的同时,江阴积极推进商品房“新旧置换”活动。根据《通知》,江阴提出大力推进“旧房收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直接收购”“新旧置换”业务,升级国有企业收购方式,鼓励其他房地产企业直接收购,为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在“新旧置换”过程中收购旧房、交易新房提供便捷服务。积极开展“联合帮卖”。通过优先推销、集中帮卖等方式,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为购房者提供卖旧买新服务。
契税补贴方面,江阴明确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范围内销售自有住房,并在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给予“卖旧买新”契税补贴。单套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具体标准是: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屋给予50%的契税补贴;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房屋给予100%的契税补贴。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屋给予40%的契税补贴;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房屋给予80%的契税补贴。
可以延期一年使用房票,增加买房补贴比例。
江阴要求增加公积金支持购房,实施商业贷款利率支持政策。如果员工家庭贷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将从5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如果贷款人和配偶都符合贷款政策,最高贷款额度将从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对于本市有两三个孩子的户籍家庭,如果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如果贷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将从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如果贷款人和配偶都符合贷款政策,最高贷款额度将从100万元调整到130万元。最近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不含新员工住房补贴)每月实缴金额由原来的12倍调整为6倍,委托还款的保留余额调整为6倍。在无锡市行政区外城市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夫妻二人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随意户籍无锡市(含江阴市)的,在无锡市(含江阴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异地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如果居民家庭存量住房贷款符合当前首套住房信贷要求,可以向贷款金融企业提交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不低于原贷款发放时首套住房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下限。
增加购房安置的力度,允许增加使用寿命,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增加票数,将装修及附着物补偿纳入票数计算基数。增加补贴比例,6个月内用房票买房的,原则上按照用房票买房的金额给予不低于17%的补贴;原则上,如果你在7到12个月内用房票买房,你会得到不低于16%的补贴;原则上,如果你在增加期间用房票买房,你会得到不低于15%的补贴。扩大门票使用者范围,将个人产权的非住宅房屋(不含工矿仓储房屋)被征收人纳入门票使用者范围,在全市范围内畅通。
人才落户年龄要求和社保缴费要求全面取消
江阴提出筹集一批青年驿站,为来我市求职的大学毕业生提供最长90天的免费住宿服务。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引进青年人才,每年给予最高本科生1万元、研究生1.5万元、博士生2.4万元的租金补贴,累计支持最长两年;对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给予最高1万元本科生、2万元研究生、3万元博士生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20-500万元的购房补贴,全面推进高端人才分类认定。继续开展“人才房优惠购买”活动,积极推进人才公寓、国际人才社区建设。全面取消各类人才落户年龄要求和社会保障缴费要求,鼓励家属随迁落户。
另外,江阴支持选择带规划设计方案,“出让合同” 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上市,开工时间及时调整。原则上,开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一年,开发建设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通过合作开发、出让等方式,支持土地使用权人盘活存量居住用地。对于未建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鼓励土地使用者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和有实力的投资者合作开发,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的,可以与出让方签订补充合同,以项目公司为土地使用者办理项目建设手续。根据市场需求,改善居住用地的规模、布局和结构,完善相应商品房的去化周期,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统筹“市场” 保障”、“货币 住宅用地供应安排“房票”。
支持从总体布局、单体设计、公共设施、界面面貌等方面提高优质住宅区规划建设要求;对室外公共设施的计容规则进行分类,灵活确定室内阳台空间面积比例,有效提高室内实际使用空间;激励“景观生态”住宅建设试点。
按照优质住宅区整体规划要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规划调整,给予政策支持。除依法应当免费收回的闲置土地外,由于规划调整或者改变建设优质住宅区,土地不能按照供地时的规划条件继续综合利用的,经供地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支持通过协商选择有条件收回收购的方式盘活现有住宅用地,并根据优质住宅区整体规划要求明确新的规划条件后再次供应。
根据上级动态建立的项目白名单,搭建政府、银行、企业沟通平台,所有符合融资条件的房地产项目都要进一步推进,大力支持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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