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的李宇春!
7月8日,作曲家林莫樵曝光了李宇春演唱的歌曲《无价之姐》侵权案的最终判决: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查,认定《无价之姐》与音乐《从我开始》不构成实质性相似。“无价之姐”和涉案音乐在各种音符和旋律上有一些变化。正是这些小小的变化促使他们在旋律表达上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因此,它们不构成抄袭和拒绝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结果。网民:“维权不容易!网民:“维权不容易!保护优秀的原创音乐人。”

个人微博截图林莫樵
随后,李宇春工作室官方微博随后转发了这条消息,并附文:“李宇春演唱的歌曲《无价之姐》被起诉抄袭侵权,历时四年,终于等到法院终审公正判决!在此,我将与所有热爱《无价之姐》音乐的朋友分享最终判决结果,衷心感谢您的长期信任和支持!”
官方微博截图李宇春工作室
据悉,李宇春演唱的《无价之姐》是2020年综艺节目《乘风破浪的姐姐》(以下简称《浪姐姐》)的主题曲。2021年,这首主题曲被曝出其合唱部分与综艺节目《快乐中国行》的合唱非常相似。
随后,《跟我出发》作者董赫男提出要求,要求立即删除《无价之姐》副歌中包含抄袭内容的音频和视频,并向北京黄色石头传媒有限公司、北京Aautorapper科技有限公司、李宇春三被告索赔200万元。
在林莫樵晒出的最终判决书
2024年7月8日,林莫樵发布的最终判决显示,经核实,涉案音乐与《无价之姐》争议部分旋律五线谱转简谱的对比表显示,《无价之姐》与涉案音乐在各部分音符和旋律上有一些变化。正是这些小小的变化促使他们在旋律表达上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并结合两首歌在整体表达情感上的差异。从听觉效果上可以明显感知到两首歌的差异很大,异议的合唱部分也有很大的差异。
所以,很难确定《无价之姐》构成抄袭涉案音乐,一审法院对此认定正确,本院予以确认。
对于这一点,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保护原创性,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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