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执行奖励:潘德兰
2024-06-05
为了有效地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现公开悬赏征选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潘德兰,女,1968年3月21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320623196803217000,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岔河镇古坝社区6组25号。
悬赏事由:
根据我院(2023)苏0613民初1659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朱荣国与被执行人潘德兰、钱雄、南通兰尔沁化工有限公司、南通拓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案件一案,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15585777.78元及利息。我院立案实施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
悬赏期限: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结束时止。
奖励条件及奖励:
1、所有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协助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由申请人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报酬。
2、如果机场、港口、车站、酒店等单位和人民群众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有财产线索,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被执行人司法拘留或者执行到钱款后,申请人应当支付相应的报酬。
3、如果公安部门、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被执行人下落,请先进行控制,并迅速联系我院。
联系方式:0513-68902180、0513-68902128。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年六月二日
标题:2024-20执行奖励:潘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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