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10.5吨危险化学品!兰州西固警方成功脱下一个“黑窝点”
近年来
由于餐饮市场对甲醇燃料的需求越来越大
犯罪分子开始无法忍受
想尽办法购买危险化学品甲醇
生产、储存、销售偏远地区的偏远地区
进行牟利
殊不知
这种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今年3月
在工作中,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民警发现
一个城中村村庄在辖区内
每天都有大型油罐车频繁进出。
疑似有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
这样就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由于周围居住人员比较密集
事故一旦发生
这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分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
第一时间联合西固区应急管理局
迅速开展调查工作
3月14日
办案民警在村里一平房内发现
10.5吨甲醇非法存储
经过专业评估机构评估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它严重后果的
现实危险
犯罪嫌疑人开车逃跑
警察顺线跟踪专案组
先后赴广西、湖南实施抓捕
4月28日
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在湖南境内被捕
经审讯
在人口密集区域内,彭某某对其进行了
非法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甲醇的犯罪事实供认
目前
彭某某涉嫌危险作业罪
已经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兰州警方提醒
酒精是一种危险化学品,有毒易挥发,易燃易爆,明火、高热可引起燃烧爆炸。
企业应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
1、严禁向个人出售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化品。
2、经营有毒、易制爆危化品,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凭许可证销售有毒、易制爆危化品。
3、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化品不得向没有相关许可证或证明材料的单位销售。
4、应根据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所载的种类、数量进行销售。
5、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姓名、地址、经办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销售记录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许可证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来源 | 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
原标题:“非法存放10.5吨危险化学品!兰州西固警方成功摆脱了一个“黑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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