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到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云南印发方案→

2024-05-11

为了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日前


印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预测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


明确预防重点和预防措施措施


该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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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和预防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的重点


(一)地质灾害预防形势


对比气候历史同期数据,重点分析了云南省基于高原地壳大幅上升、深度断裂、易发生地震灾害、山坡陡峭、岩石破碎、风化土层分布广泛的地质环境特征,以及当前地质灾害的时空分布、发展特征、形成机制和灾害形成方式,并结合2024年全省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近年来重大工程活动区域的影响。预计2024年全省地质灾害防范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地区的危害程度可能超过近几年的平均水平。


地质灾害多发时期(二)


据省气象台预测,1-4月大部分地区降雨量正常至少,5月大部分地区降雨量正常至少,雨季开始时间接近长期,主汛期6-8月大部分地区降雨量正常至多,秋季9-11月大部分地区降雨量正常至少,雨季结束时间接近长期。受降雨影响,云南省地质灾害多发期为5月初至11月初,其中滇东北多发期为2-4月的桃花汛期,包括12月底至次年2月初的冻融期和滇西北怒江流域(上游)。


地质灾害多发地区(三)


2024年,云南省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区域主要位于滇东北高中山区、滇西北“三江”流域高山峡谷区、横断山西南段、大盈江流域、红河中下游地区。人为活动强烈的地区,如公路和铁路沿线、水利和电力建设区、矿山开采区等,也是地质灾害易发区。


△ 2024年云南省地质灾害易发性趋势预测分区图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怒江中上游贡山-福贡-泸水坍塌、滑坡、泥石流灾害易发区。


2.澜沧江上游德钦-维西-兰坪滑坡、泥石流灾害高易发区、澜沧江中游巍山-南涧-云县-景东-临沧-镇邈滑坡、泥石流灾害高易发区。


金沙江中上游宁胜滑坡,泥石流灾害易发区。


金沙江中下游永善-水富-盐津-彝良-大关-镇雄-威信坍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高易发区。


巧家-东川-寻甸泥石流,滑坡灾害易发区。


六.盈江-梁河-龙陵-陇川滑坡,泥石流灾害易发区。


7.红河流域新平-元江-红河-绿春-金平滑坡,泥石流灾害易发区。


八.地震灾区。


(五)重点预防县(市、区)


2024年,云南省共有64个县(市、区)受地质灾害威胁较大,需要重点预防。详见下表。


(六)重点预防时间段


全省地质灾害重点预防时间为4-10月。其中,滇东北、滇西北地区应重点预防1-2月冻融期,怒江流域(上游)应重点预防2-4月桃花汛期。


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


(一)切实做好全年地质灾害预防应对工作


完善和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群测群防”的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力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应当结合我国省级机构体制改革,及时组织修订《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抗救”责任链,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协调机构的作用,组织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各行业相关责任主体切实履行防灾责任。


加强隐患“三查”。每个地方都要分别在每个季度末完成一次全覆盖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检查和审查。对于学校、医院、重大工程建设区、重点交通干道、重要设施周边地区、主要景点、农村切坡建房等区域,应组织动态检查,及时掌握重大风险隐患变化,第一时间研究稳定性差、风险大的隐患点。同时,要密切关注短期强降雨、极端降水、持续降水、夜间降水、旱涝急转等情况,加强风险预测,早期预防、早期报告、早期处置灾情险情。


加强预测预警。各地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和响应联动机制,不断构建“一点多员工”群防管理责任机制和“五位一体”网格化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各级生态资源、气候、水利、地震等部门要加强预报咨询和预警联动,提高“灾害激发力何时何地出现”的预报和预警能力,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发送给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监测人员和受威胁的人员。


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各地要充分依托驻扎专业技术团队和专家团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自主预防和自救互救能力。针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部位,严格遵守“强降雨过程中提前转移应急避险”制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至少对受威胁人员进行一次应急避险演练,主动避险转移和提前撤离作为预防地质灾害最有效的手段。


5.做好值班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班、信息速报等制度。地质灾害和灾害一旦发生,必须严格遵守电话首报和县乡直报(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以电话、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做到“首报快、续报准、最终报告全”,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等现象。


继续构建健全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防御体系。


1.有效加强调查和评估。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空-天-地”一体化监测识别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隐患遥感识别监测和路面验证,开展15个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精准调查。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相关技术单位的数据集成,及时发布成果数据,为地方目的性调查检查和预测预警提供“靶区”。


加快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建设。要着力管理和完善当前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运行,加快研究和建设区域分类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危险预测等模型,增加8个县“隐患点” 双控试点建设风险区域,加强“网格检查员” 监测设备 风险控制模式应用研究与气候风险预警相结合,探索“一区一码、一码管灾”二维码管理模式的技术推广与应用。


3.有序推进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对各地治理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及时将符合要求的项目库输入;对已实施但资金执行进度严重滞后的,认真查找滞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如果不能继续实施,应进行专项清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加强应急系统能力建设。加快地质灾害应急专业团队装备和技术系统升级,确保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工作需要满足应急调查、预测预警、灾害危险评估和决策支持。推进基层应急系统能力规范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应急救援专业技能培训指导,加强应急通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能力。


5.提高专业团队驻扎机制。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继续坚持“驻州(市)包县、驻县联乡”专业技术团队工作机制,提高机动防御工作内容,加强地方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技术指导。地质灾害监测人员补贴标准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成本增长情况适当调整。


三是全力推进国债项目高质量实施


1.按时推进增发国债项目建设。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救灾、减灾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长期政策。各地要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的承诺时限,加快用地、规划等多项审批手续,确保项目按时开工。


确保项目和资金的质量和效率。要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和流程管理,细化项目实施计划和施工时序安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同时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保证早期施工的效益。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国债资金使用和监管的有关规定,与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金重点审查,对绩效目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


(四)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实力不断提升。


1.加强科技研究和人才培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科技创新转型。充分发挥自然资源部批准的重点实验室平台功能,扩大与相邻行业与地质灾害研究的紧密结合,培养复合型地质灾害防治人才。


2.加快科技系统平台建设。通过逐步建设地质灾害远程咨询系统和我国-省-市-县四级数据共享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完善地质灾害信息平台服务功能,显著提高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加强核心技术研究攻关。全力推进乌蒙山区重大地质灾害和科技支持研究,推进“乌蒙山区重大地质灾害易灾机制、预测预警和风险控制研究与应用”重点研发工作。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龙头企业,加强地质灾害人员被困规律等研究,对云南省怒江流域上游重大泥石流灾害数字孪生预警技术进行研究和示范应用,不断处理设备、技术、能力等方面的不足,为下一步在各种地质条件下进行预防和救援打下良好基础。


可以去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下载查看《方案》全篇


资料: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资讯员:宋红霞


原题:“关系到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云南印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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