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娃的手不见了..“妈妈这一举动,姐弟俩大面积烧伤
根据陕西都市快报消息
近日
陕西商洛
发生了一起火灾
导致一个7岁男孩和一个9岁女孩
全身大面积烧伤
经了解
发生火灾的原因
电动汽车在充电时意外起火。
小孩妈妈听到求救奔向明火时,
火势已难以控制
当孩子们被困在火海中时,他们仍然在喊“妈妈”
幸运的是,爸爸和孩子及时冲进火场。
从火海中救出儿子和女儿
但是姐弟俩都已昏迷不醒。
小孩的父亲:“我娃的手没了。”
孩子的妈妈:“电动车充电的时候着火了。当我跑过去的时候,火已经很大了。孩子们在里面叫妈妈。当时我的心都碎了。我不应该把电瓶车放在孩子面前充电。”
目前
7岁的儿子仍在接受治疗
9岁的女儿仍然在重症监护室。
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试验小课堂
电动汽车火灾事故频发
火灾只在转瞬间发生
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组测试
知道电动汽车起火有多可怕?
怎样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最大限度地防止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下列“五禁”需要牢记
“五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防止电动自行车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明确“五禁”:
禁止在建筑物内同用过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和消防车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
严禁在人员密集的地方非法停放电动自行车。
三是禁止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半地下室,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预防措施的房屋、地下车库和地下室。
四是禁止在上述区域以及使用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如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
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违反上述“五禁”引发火灾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不能入户充电。
电动车应该放在停车棚里,
别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
停放或充电楼梯口、安全通道。
原标题:“我娃的手没了。.."母亲这一举动,姐弟俩大面积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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