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明德苑】清风箴言 | 乡村干部在古代是怎样监督的?

2024-05-08

明有王法,幽有鬼神,我心不能共见,托托神以白之,我的志不能自定,质上神以坚。还有里胥人,奸诡百出,纵三尺可逃,语以神灵,岂寸衷之无畏。当事人在审判前敬制誓言,斋戒沐浴,带领诸里胥户长等。,在虔诚的城隍神案之前,宣读誓言,并排排列里胥和户长的名字,考钟敲鼓,然后拜焚之,而不是任意作弊,对那些怀奸的人提高警惕。


——清·黄六鸿 《福惠全书卷九》


从明朝开始,当地官员上任,第一站就是住在城隍庙,斋戒洗澡,向城隍发誓。但是让县长带领村里的工作人员去城隍发誓,他们看到的并不多。据黄六鸿介绍,通过在城隍发誓的仪式,我们应该吓唬和约束村干部。


上面提到的里芷、户长,都是乡下的工作人员,大概和今天的乡下干部差不多。她们属于一种职务或乡役,既不属于官员,也不属于官员,就是那些服役不好的人。里胥,就是里长,是管理村里事务的公差。乡村政策是中国非常古老的制度,《汉书》说,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后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的户数要多一些。在古代,里这个组织的负责人叫里正,明朝叫里长,标准的一个里面有110个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朱元璋实行里甲制度的首要任务是赋役科派和征缴,同时还具有管理、教育村民和互助功能。清初,它继承了明代的里甲制度。“凡里百有十户,推丁多则十人为长。。。它使每个家庭的钱和食物都不会因为贫穷而累。”清代的里甲机制与明代基本相同。


父母,是负责催款粮税的乡役,又称税长、苗长。在宋代实行保甲法后,户长一度被废除,明初称为粮长。明朝时期,10,000石上下的区域为一区,指派大户世充粮长,征收调解运田粮。粮长始终为大户承担优劣。他们以权力欺负村民,吃饱了税。之后,他们每天都在努力工作,税户每天都在逃跑。粮长累坏了,变成了艰苦的工作。他们的职位也从大户独立承担,变成了几个小户一起充当。从清朝到民国时期,仍然存在着变相粮长,但是地位并不像明朝那么重要。


在中国古代,村里的组织也非常严格和细致。村里的组织负责人是一种服务,负责任,没有工资。看似苦差,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因为涉及到农民各种义务的分配,这些村组织手里有很大的权力,有的利用这种行为,鱼肉村民,假公济私,巧取豪夺,敲诈勒索,有时还会和差役串通,一起作弊。而且州县长官对于这种基层人员,基本上是没有办法的。


组织这些村负责人,聚集在城隍庙,举行庄严隆重的仪式,斋戒洗澡,敲鼓测试钟,向城隍爷发誓,确保他做什么,不做什么,让城隍爷监督自己。如果他违反了它,他将受到严厉的惩罚,然后在城隍爷面前焚烧写有里蒡父母的名单。在一个科学不明朗的时代,我相信上帝一直在监督,这种仪式有一定的约束作用。


(梁发芾)


名字:茅栗


分布:陇南


简介:栗子、小树或灌木。花期为5-7月,果实期为9-11月。水果香甜可食,也可制成淀粉和制酒。水果、根、叶可入药,具有安神、消食、健胃、清热解毒的作用。树枝小,可以用于工资。因为它们的木材坚硬耐湿,所以也可以用作建筑和造船的材料,也可以用来制作家具。幼树可以用作嫁接栗子的粘木。


(西北师范大学白增福、陈学林提供的植物资料)


来源 | 啄木鸟


原题:清风箴言《廉政明德苑》 | 古时候怎样监督农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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