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清仓,我们从“小案”入手。
灵丘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8日对“三晋执行利剑-终本清仓”进行了专项整治,拉响了“终本清仓”的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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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执行 十年的旧案终于要调解了
2013年10月14日,张某与赵某提供劳务人员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执行标的50000元。因此,本案申请人受伤,足部落残疾,劳动能力减弱,收入微薄。被执行人赵某经我院多方调查,无法执行其名下的资产。该案于2014年4月1日依法判决。但是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执行,多年来一直关注双方的动向。自“最终清算”专项整治以来,执行法官再次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调查其资产。在调查过程中,他们发现赵的一家七口住在一栋老房子里,上面有父母要赡养,下面有三个孩子要抚养。作为家里唯一的劳动力,赵也经济尴尬。根据赵某的现状,执行法官联系了申请人张某。通过耐心为张某工作,张某表示理解赵某的困难,愿意妥协,以2万元处理此案。赵某听后也很感动,双方以二万元的价格就此案达成和解。经过赵某多方筹款,款项已全部付清,一起十余年的旧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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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抚养费 拘押不手软
2021年11月10日,我院对李某与苏某的离婚纠纷作出判决:一是允许双方离婚;二是婚生女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300元至18岁的抚养费。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苏某查无踪,名下无资产执行,案件依法判决终本。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经过多次搜索和围攻,终于发现苏某藏在亲戚家里,办案法官果断将其拘留到我院。到达医院后,苏某坚持无力支付抚养费。我院决定采取拘留措施。直到进入拘留室的那一刻,逃避实施的苏某才意识到自己“真的进去了”,立即改变了态度,表示愿意主动履行。最终,这个案子被“清除”了。
以上案例只是灵丘法院推动最终案件执行的一个缩影。下一步,灵丘法院执行局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最终清算”的专项整治精神,继续加大最终案件的执行力度,找到执行的突破口,探索执行新思路,努力将人民纸上的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
【法官普法】
所谓“终本”案件,是指在法院立案执行后,在穷尽强制执行措施后,为了统一管理执行案件,对无法执行资产或资产暂时处理的执行程序进行审结。案件结束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的履行义务不可避免。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线索后,可以及时向法院提供,法院将对案件进行核实和推进。
稿件:李秀连
图片:邢国红
原标题:“终本清仓,我们从“小案”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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