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圈引发的纠纷:拒绝周末加班,被解雇?!

04-26 10:58

假如周末休息时间


突然间接到领导的电话


你要求加班怎么办?


刘女士在重庆


就是遇到这样的事


突然间接到公司的电话


让她去加班


接到电话后


刘女士心生不满


只是发了个朋友圈


表示


「周末休息不工作,谁也不要找我」


也正是因为这个朋友圈


刘女士被解雇了


朋友圈拒绝加班被解雇


刘女士是重庆一家教育培训公司的员工。一个周五晚上,刘女士突然接到公司领导的电话,要求她立即与客户联系。刘女士认为她之前已经和客户谈过了,没有必要利用周末的休息时间来对接她的工作。


刘女士说,当时她的情绪有点不稳定,然后在朋友圈发了一条信息:“各位领导,我周六周日休息不工作。如果有什么事,那就留言吧。”


发布这个朋友圈后,不久,刘女士就接到了公司领导的电话,“领导跟我说,你下周一不用来了。”


两天后,刘女士收到了公司的通知,因为她在朋友圈发表的言论违反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影响了团队氛围,损害了公司的形象,对公司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所以她不得不消除与刘女士的劳动合同。


刘女士:静下心来,觉得当时发这条消息真的很冲动,但是从工作人员的角度来看,即使发生这种情况,也不会直接被解雇。


与公司沟通后,刘女士要求按照劳动合同支付,但公司认为刘女士错了,于是拒绝了她的要求。刘女士通过当地劳动仲裁调解失败后,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法庭一审判决:公司支付49,000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林宝珍:用人公司行使解除权是一种非常严厉的惩罚方式。《劳动合同法》还严格限制用人公司单方面解除权的行使。根据管理制度,必须合法制定,并通过民主程序通知或公示,组织劳动者学习。劳动者的行为必须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才能被消除。


经审理,法院认为,刘女士的行为虽然不当,但无法看到对公司的严重影响,也没有达到被动怠工、失职、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的程度。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林宝珍:本案刘某的行为不但不利于解决矛盾,反而可能引发新的争议,这种行为不推荐。根据李某朋友圈的内容,她的行为并未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企业认为其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层制定的,并未提供民主程序制定的依据。综上所述,法院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构成违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原告刘女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9万余元。经过一审判决,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刘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公司没有履行支付责任。


法官表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现代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追求公司的就业管理权,如何平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林宝珍:作为一名劳动者,我们应该通过合理的方式表达我们的需求,通过合法的方式捍卫我们的权利。作为一家雇主,我们也应该合理行使我们的雇主管理权,以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对于每个劳动者来说,加班是不可避免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报酬或补偿也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如果这种关系出现失衡,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刘女士发朋友圈表示不想加班。虽然不合适,但法院的判决结果也提醒用人公司,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注意程序的合法性和民主性,加强对员工的人文关怀。简单粗暴的管理只能让员工离心离德。


原标题:“以案说法”朋友圈引发的纠纷:拒绝周末加班,被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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