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存将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降至下限 5%

商界观察
2023-08-25

中新经纬 8 月 22 日电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近日发布关于修订《武汉市公积金缴存管理条例》和《武汉市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修订后的新《办法》规定,企业单位缴存比例的下限由 8% 调整至 将企业申请减少缴存比例下限同步修订为5% 。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近年来,有存款人投诉,人力资源公司以公司名义为与公司无单位隶属的其他单位和其他无劳动关系的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在审核其公积金抵押资格时遇到阻碍。甚至一些人力资源公司收到了别人的钱,没有存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严重扰乱了公积金管理秩序,损害了存款人的权益。

因此,新《办法》增强了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为非本单位员工缴纳公积金。也就是说,用人公司只能为本公司在职员工缴纳公积金,不能为与本公司无单位隶属的其他单位和其他没有劳动关系的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

 

另外,新《办法》第十二条下限限制企业单位缴存比例 8% 调整至 5%,第十五条将下限同步修订企业申请减少缴存比例。 5%,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将申请缓缴和降比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公积金中心,以简化审批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 年 9 月 30 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公积金缴存和提取政策的通知》 ( 武公中规〔2018〕9 号 ) 。规定:降低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武汉地区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由 8% 调整至 5%,公司可以在那里 5% 至 12% 在范围内,公积金缴存比例自行确定;非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仍保持不变 8% 不变。这一规定的有效期即将到期。

 

2022 年 6 月 9 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在 5%-12% 在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公积金缴存比例。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按照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 5% 正常实施,既符合国务院《条例》,又符合各级指示精神和当前经济形势。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