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朗斯在两次失去a股后再闯入港股:净利润大幅下降,违规和事故屡遭罚款
施子夫《港湾商业观察》
近日,广州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朗斯)递表港交所受到外界关注。
佛朗斯一定很执着于上市。在冲关港交所之前,佛朗斯连续递交科技创新板和深交所创业板,但都被打败了。佛朗斯这次会如愿切换赛道吗?
01
盈利能力疲软,设备利用率持续下降
佛朗斯是一家以物联网创新和数字化为驱动的现场仓储设备运营管理公司,主要为工业和物流行业提供现场物流设备租赁、维护和整机及配件销售的一站式服务。
尽管中国场内仓储设备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的需求不断增加,但根据灼识咨询的数据,2022年中国场内仓储设备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的渗透率仅为3.7%左右,远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54.6%左右的渗透率,渗透率较低。
在业绩记录期间,佛朗斯的收入主要来自三个部分,即现场仓储设备的订购服务、维护服务和现场仓储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从2020年到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佛朗斯的收入分别为9.81亿元、11.72亿元和11.94亿元,其中60%以上的收入来自场内仓储设备的订购服务,分别为6.40亿元、7.39亿元和7.38亿元。
但是与此同时,代表佛朗斯利润指标的净利润、净利率和毛利率都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报告期内,佛朗斯的净利润分别为5421万元,5517.8 万元,3540.1万元,净利率分别为5.5%。、4.7%、毛利分别为33.7%,3.0%、31.9%、30.3%。
佛朗斯的净利润在2022年同比下降了35.84%。最近三年,佛朗斯的净利润下降了2.5%,毛利下降了3.4%。
对于这一点,佛朗斯表示,净利润下滑主要受到2022COVID-19疫情导致市场推广暂停或减少规模的影响,企业毛利率的整体水平取决于提供的服务类型和组合。
值得注意的是,佛朗斯主要根据客户使用设备的期限和利用率向客户收费。报告期内,现场仓储设备利用率不断下降,分别为78.9%、78.5%和73.1%。
佛朗斯在招股书中表示,“相关设备的维护、损坏和运行记录会影响客户决定是否订购相关设备,导致公司整体利用率发生变化。未能维持或提高利用率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02
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持续上升
为了提高运营效率和高效管理,员工成本占佛朗斯管理成本、销售和分销成本的很大一部分,这使得成本管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非常重要。
报告期内,佛朗斯的销售和分销费用分别为7227.0万元、8401.8万元和8607.2万元,分别占收入的7.4%。、7.2%和7.2%;其管理费用分别为1.21亿元、1.43亿元和1.57亿元,相应年份各占收入的12.3%。、12.2%和13.1%。
另外,佛朗斯经营管理的场内仓储设备数量从2020年底的3.12万台增加到2022年底的3.91万台,近三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2.0%。
报告期结束时,佛朗斯的流动负债净额分别为3.01亿元、1.49亿元和2.67亿元,以扩大设备车队的资金;流动和非流动计息银行贷款及其它贷款分别为11.74亿元、13.30亿元和13.67亿元;企业流动率分别为0.66亿元。、0.8、0.7,每期均低于1。
03
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违规被罚事件多种多样。
据公开资料显示,佛朗斯及其子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发生了多起行政处罚事件。
根据天眼查显示,截至6月12日,佛朗斯共发生司法案件37起,其中买卖合同纠纷6起,租赁合同纠纷6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4起,财产保全4起,合同纠纷3起。案件主要集中在2019年和2020年。
此外,2019年1月14日,广州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特种设备被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66.8元。
2019年5月7日,中山梯西埃姆叉车销售有限公司向中荣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出租了一辆未经检验的工厂机动车(叉车)(产品号:7FB18-27578),无非法所得,被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2020年4月30日,东莞佛朗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与“广东中融木业有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及服务合同》,将涉案叉车产品号码:M5BJ12740)租给“广东中融木业有限公司”,2020年4月20日,“广东中融木业有限公司”使用叉车时发生一般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前,当事人尚未取得涉案叉车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于2020年5月08日获得涉案叉车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车11粤S08814(20)。
按照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结果,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
2022年11月14日,上海浦东子公司广州佛朗斯有限公司因在本市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被上海浦东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罚款5000元。
2022年12月5日,广州市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应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储存,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新都支队作出行政处罚,罚款8万元。(港湾财经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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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子夫《港湾商业观察》
近日,广州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朗斯)递表港交所受到外界关注。
佛朗斯一定很执着于上市。在冲关港交所之前,佛朗斯连续递交科技创新板和深交所创业板,但都被打败了。佛朗斯这次会如愿切换赛道吗?
01
盈利能力疲软,设备利用率持续下降
佛朗斯是一家以物联网创新和数字化为驱动的现场仓储设备运营管理公司,主要为工业和物流行业提供现场物流设备租赁、维护和整机及配件销售的一站式服务。
尽管中国场内仓储设备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的需求不断增加,但根据灼识咨询的数据,2022年中国场内仓储设备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的渗透率仅为3.7%左右,远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54.6%左右的渗透率,渗透率较低。
在业绩记录期间,佛朗斯的收入主要来自三个部分,即现场仓储设备的订购服务、维护服务和现场仓储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从2020年到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佛朗斯的收入分别为9.81亿元、11.72亿元和11.94亿元,其中60%以上的收入来自场内仓储设备的订购服务,分别为6.40亿元、7.39亿元和7.38亿元。
但是与此同时,代表佛朗斯利润指标的净利润、净利率和毛利率都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报告期内,佛朗斯的净利润分别为5421万元,5517.8 万元,3540.1万元,净利率分别为5.5%。、4.7%、毛利分别为33.7%,3.0%、31.9%、30.3%。
佛朗斯的净利润在2022年同比下降了35.84%。最近三年,佛朗斯的净利润下降了2.5%,毛利下降了3.4%。
对于这一点,佛朗斯表示,净利润下滑主要受到2022COVID-19疫情导致市场推广暂停或减少规模的影响,企业毛利率的整体水平取决于提供的服务类型和组合。
值得注意的是,佛朗斯主要根据客户使用设备的期限和利用率向客户收费。报告期内,现场仓储设备利用率不断下降,分别为78.9%、78.5%和73.1%。
佛朗斯在招股书中表示,“相关设备的维护、损坏和运行记录会影响客户决定是否订购相关设备,导致公司整体利用率发生变化。未能维持或提高利用率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02
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持续上升
为了提高运营效率和高效管理,员工成本占佛朗斯管理成本、销售和分销成本的很大一部分,这使得成本管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非常重要。
报告期内,佛朗斯的销售和分销费用分别为7227.0万元、8401.8万元和8607.2万元,分别占收入的7.4%。、7.2%和7.2%;其管理费用分别为1.21亿元、1.43亿元和1.57亿元,相应年份各占收入的12.3%。、12.2%和13.1%。
另外,佛朗斯经营管理的场内仓储设备数量从2020年底的3.12万台增加到2022年底的3.91万台,近三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2.0%。
报告期结束时,佛朗斯的流动负债净额分别为3.01亿元、1.49亿元和2.67亿元,以扩大设备车队的资金;流动和非流动计息银行贷款及其它贷款分别为11.74亿元、13.30亿元和13.67亿元;企业流动率分别为0.66亿元。、0.8、0.7,每期均低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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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违规被罚事件多种多样。
据公开资料显示,佛朗斯及其子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发生了多起行政处罚事件。
根据天眼查显示,截至6月12日,佛朗斯共发生司法案件37起,其中买卖合同纠纷6起,租赁合同纠纷6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4起,财产保全4起,合同纠纷3起。案件主要集中在2019年和2020年。
此外,2019年1月14日,广州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特种设备被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66.8元。
2019年5月7日,中山梯西埃姆叉车销售有限公司向中荣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出租了一辆未经检验的工厂机动车(叉车)(产品号:7FB18-27578),无非法所得,被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2020年4月30日,东莞佛朗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与“广东中融木业有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及服务合同》,将涉案叉车产品号码:M5BJ12740)租给“广东中融木业有限公司”,2020年4月20日,“广东中融木业有限公司”使用叉车时发生一般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前,当事人尚未取得涉案叉车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于2020年5月08日获得涉案叉车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车11粤S08814(20)。
按照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结果,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
2022年11月14日,上海浦东子公司广州佛朗斯有限公司因在本市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被上海浦东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罚款5000元。
2022年12月5日,广州市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应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储存,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新都支队作出行政处罚,罚款8万元。(港湾财经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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