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公安:打击非法狩猎 守护绿水青山
湖北省利川市公安局团堡派出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厉打击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犯罪活动,通过深入辖区内村庄摸排走访、“一村一警”信息报送、强化宣传引导,发动群众力量等方式,织密防护网,形成了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为辖区内自然保护动、植物构筑了一道强有力的防护罩。


查获的捕鱼工具
1
夜色下的电网
3月13日,团堡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利川市团堡镇牛栏坪村有村民在河中电鱼,请求出警。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将嫌疑人屈某学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嫌疑人屈某学于3月12日晚,在利川市团堡镇牛栏坪村小溪河电站下方的水域,通过电鱼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活动。民警现场查获嫌疑人携带的电鱼器一副、头灯一个、橡胶鞋裤一条、网篓三个和通过非法捕捞所得的鱼类两斤。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被捕的野生动物
2
笼中的锦鸡
3月14日下午16时左右,团堡派出所民警在开展“雷火2023”专项行动中,通过摸排走访,发现利川市团堡镇牛栏坪村村民张某家笼子中饲养有一只颜色鲜艳的“大鸟”,疑似锦鸡。经林业部门确认,该“大鸟”正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锦鸡。民警当即将张某依法传唤至团堡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张某于2018年3月底,通过将竹筐用绑有细线的木棒支撑起来,竹筐下洒下诱饵,等猎物上钩后,再拉动木棒使竹筐扣住猎物的方式进行套鸡,从中非法狩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锦鸡一只,随后一直将锦鸡放在家里的笼中饲养至今。
目前,该锦鸡已被民警移交林业部门,待确认健康状况后,放归山林。
嫌疑人张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野生动物最好的保护就是不干扰它们的正常生活,同时做到不购买野生动物制品,不饲养野外抓来的动物,拒吃野味,不在售卖野生动物食品的餐厅就餐。
01
如遇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尽量不要自行救护,不能私自抓捕或饲养,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造成伤害,请主动联系林业站进行救助。
02
如遇外来物种或无法辨认的物种,不要自行放生,应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03
如遇非法狩猎、违法经营,利用和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联系当地林业站。
原标题:《利川公安:打击非法狩猎 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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