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兜创始人金为凯:智慧法务,社会法制化水平提升利器|超级创客
本期《超级创客》特邀律兜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创始人金为铠、老板智库首席分析师李晓晓,共话“云上律所”,研判智慧法律发展的底层逻辑和趋势走向,共同讲述人工智能如何赋能法律服务行业走向大众。

以下为「超级创客」文字实录:
老板智库首席分析师李晓晓:最近一部叫《底线》的法律题材电视剧很火,里面有一个场景很常见,就是法院工作人员指导大家去利用小程序线上立案。这已经体现出线上服务对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的便捷化体验,以及对整个行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同时,线上法律服务的市场空间也是巨大的。
从投资角度来讲,没有痛点就没有机会,看到山峰非常容易,但能够一直攀登,甚至顶风冒雪抵达山顶的却只有少数人。现在有请金总给我们分享一下律兜是如何在行业波诡云谲的变化中一步一步壮大起来的?
律兜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创始人金为铠:我觉得所有创业者从本质上来说都是痛并快乐着的,整个过程就是不断地去寻找机会,然后不断地去抓住机会,不断地去消化,在这个过程中最大的感受就是永远不知道明天到底是怎么样。
律兜整个发展的过程中,刚开始是一个跟随者,不断地学习这个行业的前辈他们在做的事情,不断地去拷贝他们,但慢慢发现之前的一些前辈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就不做了,我们就慢慢地变成了第一个。但在这个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我们很难知道这一步的决策到底是不是正确的。
就像我曾经看过华为的一幅照片,一架飞机被打的千疮百孔还在顽强地飞,我觉得所有创业都是一样的状态,必须要去解决问题,所有辉煌的那一面,实际上都是虚幻,本质是不断地去解决一个又一个问题,每天醒过来就是新的问题或者说明天又有新的问题,这就是创业最大的一个感受。
律兜为什么能够走到现在呢,我感觉运气好是一个方面。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从2012年到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做互联网加法律服务的有7,000多家,其中比较有名气的完成ABC轮融资的就只有200多家,但那一批“活“到现在的所剩无几,律兜是其中之一,我觉得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归结为运气,在某个阶段抓住了某件事情,峰回路转的让我们能活下来。
老板智库首席分析师李晓晓:从10年前对比现在来看的话,律兜发展至今您觉得取得过的比较好的成就是什么?从您看到的行业的变化来说,您觉得在整个时代发展或者说行业发展的进程当中,律兜能够为行业发展起到一个什么样的作用?
律兜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创始人金为铠:我觉得律兜最重要的一个成果就是推出了智慧法务的概念。在这之前,我们更多的是跟随着别人走,没有太多创新性的东西,别人说互联网+法律服务,我们说OK;别人做移动化的APP,我们也做移动化;别人做线下应用场景,我们也做。直到律兜首次提出智慧法务这个整体概念后,慢慢就走到了行业前面,此时开始推动行业的整体建设,帮助各个地方的政府以及合作伙伴。在智慧法务领域里面可以更好的推动做一些智慧法律服务行业性的、产业性的布局,这个是对律兜而言的一个最重要成就。
第二个方面,律兜对行业发展而言更多的是垫脚石的角色。我始终跟所有的投资人以及小伙伴说,律兜实际上没有做什么大的事情,无论是解决政府的公共法律服务问题也好,提供解决方案也好,还是针对c端和b端用户也好,实际上我们都是在解决基层的问题,基层的问题大多数都是小事情。但是我们运气比较好,把这个所有的小事情整合起来,并做成了一个标准。可能有一天律兜不在了,但是我们为这个行业的发展也会留下一个台阶,后人在往上走的时候可以踩到我们这个台阶往上面走一截。
老板智库首席分析师李晓晓:那刚才其实我们有聊到互联网法律、区块链技术、AI技术或者大数据技术,都为智慧法律奠定了时代的基石,一批法律科技企业及服务商正在涌现。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互联网法律服务商仅 1000 余家,律兜又具有庞大的法律服务数据库,也想请金总帮我们分享一下法律服务和人工智能的结合,都能解决哪些问题,最能解决什么问题,对社会有什么正向影响?
律兜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创始人金为铠:我在四年前曾经研究过这个问题,因为当时有一段时间人工智能这个概念特别的热,我就特别去了解了下人工智能行业的情况,并与我们这个行业结合,我发现几个方面的问题,可能在现在这个阶段还很难去达成。第一从法律服务的本质上来说,不仅要有提供规则性的说法或者规则性的解决方案,另外还有一部分是以当地的不同的社会经济状态以及各地不同的人文底蕴,他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是不同的。
比如说法律服务中,包括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有40%的案件实际上是调解,包括您看过的《底线》,《底线》里面立案庭的法官,可能会觉得他一天到晚在打酱油,做一个老大妈的工作,但这就是底层法律服务行业的常态,社会上有很多问题不是说一个法条放在那就可以解释明白的。比如说剧中有个辱母杀人案,他把别人给杀了,单从法律法条来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审法院判决没问题,但是涉及到人情社会的时候会发现二审法院判决更符合社会心态的需求。所以法律服务不同于其他行业,没有办法靠人工智能立刻反馈一个完全正确的评判。我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法律是有弹性的,这个弹性掌握在谁手上?掌握在律师手上,掌握在法官手上,掌握在每个行业参与者手上,所以我觉得这是法律服务的一个根本性的逻辑。
当然,人工智能也在发挥作用。比如说最高人民法院现在正在做的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叫“类案推送”,就是相同的法院对这类案件做出了什么样的判决结果,或者说最高院的下属的高院在相似案件上曾做出了什么样的判决结果,现在可以通过智慧办案系统把判决结果搜索出来进行推送,帮助办案人员进行分析研讨,提升他们的工作质效,所以人工智能一定是在发挥作用的,只是说现阶段更多的是对法律服务行业的辅助性作用,未来会不会起到主导性的作用,这就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程度、数据量的完善熟度、社会法制化水平等有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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