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峰,新华保险原董事长,被指控受贿超过1209万元,其中未遂1000万元
商界观察
2023-09-01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31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审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万峰受贿案。
公诉机关控告:199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下半年,被告万峰担任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深圳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人寿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新华保险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通过其他国家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采购、工程承包、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1998年夏至2017年中秋节前,现金、购物卡等财产多次被非法私人收集,相当于人民币共计1209万元,其中1000万元未遂。
在审判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万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辩护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在最后一份声明中,被告万峰表示认罪和惩罚,希望法院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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