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9月1日起,微信公众平台 在上架之前,微信小程序必须完成备案
商界观察
2023-08-10
中国证券网讯上证报 据微信公众平台8月9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诈骗法》、《因特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因特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移动因特网信息服务管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8月4日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移动互联网应用备案的通知》,微信公众平台ICP备案管理系统将提供新的备案、变更备案、注销备案等服务,帮助开发者完成微信小程序备案。
备案提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主办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开发者需要依法办理备案手续,未能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的,微信小程序不得开拓市场,平台不提供上架服务。(具体安排请参照“备案期限要求”)
提出备案期限要求。如果微信小程序没有上架,微信小程序必须从2023年9月1日起完成备案后才能上架;如果微信小程序已经上架,请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备案。如果逾期未完成备案,平台将从2024年4月1日起按照备案相关规定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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