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每所中小学至少要配备一名法治副校长。
商界观察
2023-08-10
记者9日从上海市司法局获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等6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上海市中小学法治副校聘用管理条例》,要求上海市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一名法治副校长。
法治副校长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聘用,在学校担任副校职务,协助进行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的人员。,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委派。其选择和推荐条件包括:良好的政治素质、优秀的品行、正派的作风和强烈的责任感;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法治实践经验,从事法治工作3年以上;身体健康,热心教育,了解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特点,关心学生健康成长;语言表达能力强,沟通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
这种方法表明,对于师生人数较多、治安状况复杂的学校,可以根据需要聘请2至5名法治副校长。根据工作需要,一人可以在两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学副校长的聘期一般为3年,到期后可以续聘。由于派出单位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适合或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学校聘用的法治副校长应及时报告。在就职之前,法治副校长应接受不少于8小时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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