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暂停风、光项目立项?

商界观察
2023-07-05

近日,业内盛传广东省能源局已下发通知,暂停地面集中式光伏、陆上风电立项(备案、核准)工作。与此同时,暂缓已立项未开工的集中式光伏、陆上风电项目的开工。

 

据财联社7月4日报道,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回应称,并不是要暂停立项,只是建议企业不要新增备案和核准。“没有说‘一刀切’不给做。如果企业一定要去核准备案,会和企业说明清楚项目开工后可能存在的问题,如:项目是否能盈利等,而企业能否承担相应风险,需要自身去考量。”

 

界面新闻随后致电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对方回复:“不方便再对网上消息进行回应。”

 

一位光伏企业负责人告诉界面新闻,广东拟对集中式光伏、陆上风电项目的备案采取措施,背后的原因是一些地区的土地已经无法承受大量规划的新能源项目。

 

“如果光伏项目一窝蜂上马,土地调整规划使用、电力送出消纳都容易出现问题。”该人士表示,主管部门需要加强监管,遏制无序发展,否则就会重蹈几年前安装光伏板的覆辙,出现“弃光限电”的尴尬局面。

 

今年4月,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下达2023年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确定广东2023年第一批开发项目共计82个,总建设规模1092.8万千瓦。

 

广东一位新能源开发商告诉界面新闻,在过去两年里,广东省已有约7000万-8000万千瓦的新能源备案项目,远大于实际装机容量。“实际广东可能没有这么多新能源可用地指标。有些公司在尚未落实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就去备案了。”该人士称。该人士称。

 

该人士还指出,光伏用地还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限制性因素,“不仅广东,中国东部沿海等人口密集省份,都存在类似情况。”

 

他认为,相比之下,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是这些地区更好的选择。

 

2013年12月,国家能源局发文明确光伏发电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项目备案权由国家下放至地方政府。

 

但风电项目一直实行核准制。直到去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风电项目将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

 

备案制流程比较简单,只要登记备案就可以了。在核准制下,投资业主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资源、用地、电网接入及消纳、经济可行性等条件,才能申请核准。

 

去年4月,广东发改委指出当地光伏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广东发改委当时下发了《关于规范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检查地面发电站情况。

 

《通知》指出,该省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规模急剧增加,累计超过9000万千瓦,与每年实际开工和新增并网规模严重偏离,也与广东省资源条件不符,出现了抢地现象、倒卖土地资源、恶性竞争等一系列问题。

 

相比之下,截至2022年上半年,广东省累计光伏装机容量为1180万千瓦。

 

为规范集中式光伏项目管理,《通知》提出,拟对注册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大力推进可建项目建设等五项措施。

 

除了暂停备案、光伏用地核查等措施,近两年来,多地公布了风光项目取消名单,清退“圈而未建”新能源发电项目,主动给新能源项目“降温”。

 

《中国能源报》曾报道,去年下半年到今年5月,山西、陕西、安徽、江西等地相继公布了最新风光项目废止名单,拟废止的项目总装机容量已超过1000万千瓦,全国“圈而未建”新能源发电存量项目退出速度明显加快。

 

废止原因包括未及时开工建设,未在批准有效期内完成并网、触及生态红线、环境评估不合格、施工条件不允许等。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说,废止的风、光发电项目都存在备案时间过长的问题,特别是由于前几年的疫情,一些项目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无法及时开工,最近各省都在重点关注这些项目。

 

对于上述广东拟加强集中电站管理的情况,长江证券电新团队表示,在全国范围内,为落实各省新能源建设目标,取消部分迟迟不建项目、或者进行项目核查,都是目前发展阶段的理性选择。

 

“当地企业主体需要把相关备案的实际情况了解清楚,再进行项目开发。”上述新能源开发商建议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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