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贵州发文支持餐饮业发展
近日,省商务厅、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等12个部门印发支持餐饮业发展若干措施,提出三个方面的13条举措,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
其中,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将健全国有物业出租价格动态评估和调整机制,倡导国有物业管理(权属)单位对承租国有物业从事餐饮业的经营主体,在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三个年度内,执行租赁合同期满一年且积极交纳租金的,每个年度减免3个月租金,租赁期限不足1年的不享受减免优惠。鼓励私有物业管理(权属)单位通过降减、缓交物业租金,降低餐饮经营主体租金成本。
在提升企业品质品牌方面,将支持餐饮企业对照《餐饮企业的等级划分和评定》(GB/T 13391-2009)等标准改造升级,创建一批国家级钻级酒家、中华老字号和黑珍珠、米其林等知名餐饮品牌,鼓励培育一批咖啡茶饮知名品牌,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服务品质,引领全省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内外游客等消费群体需求,支持引进一批中华老字号、五钻级酒家、黑珍珠、米其林等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开设首店、旗舰店,丰富我省餐饮业态。
在加大支持服务力度方面,将用好省级商务发展资金,支持餐饮企业发展。推动发放省级餐饮消费券,鼓励各地结合财政实际发放餐饮美食消费券,安排相关项目资金与省级错位支持餐饮业发展。对餐饮行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餐饮行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餐饮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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