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将二审 增加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规定

宏观声音
06-23 16:18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23日在记者会上说,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增加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规定。

 

黄海华表示,根据各方面意见,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贯彻党中央关于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精神,增加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规定,修改完善治理平台“内卷式”竞争方面的规定。

 

二是,修改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相关规定,明确市场监管部门的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

 

三是,完善平台经营者处置平台内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

 

四是,对于将他人商标作为字号使用以及将他人商品名称、企业名称设置为搜索关键词等行为,构成混淆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标准,予以进一步明确。

 

五是,明确侵害数据权益和恶意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六是,着重解决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滥用相对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提高行政处罚机关层级。

 

黄海华表示,本次修法针对网络领域竞争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针对实践中比较突出的平台“内卷式”竞争,修订草案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他指出,修订草案还规定经营者不得滥用平台规则,直接或者指使他人对其他经营者实施虚假交易、虚假评价或者恶意退货等行为,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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